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关于严格执行公共建筑空调温度控制标准的通知》规定,为贯彻落实节能法律法规、省市关于“迎峰度夏”电力保供工作总体部署,倡导全社会节约用电,市、县两级发改部门联合机关事务、商务、文化广电旅游等部门,于7月中旬开展2023年度“迎峰度夏”公共建筑室内空调温度专项抽查,要求各单位严格执行国务院规定,即公共区域(除特殊要求的区域外)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低于26摄氏度。此次专项检查共抽查了包括政府机关、饭店餐饮、商场超市、金融机构、休闲娱乐场所在内的83家单位,发现10家单位室内空调温度不符合规定要求(见附件),现予以通报。
温州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节能降耗办公室
2023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