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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15002/2023-00146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23-07-2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2023年度“迎峰度夏”公共建筑室内空调温度不合格单位的通报
时间:2023-07-27 11:02:16   来源: 浏览次数: 字号:[ ]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关于严格执行公共建筑空调温度控制标准的通知》规定,为贯彻落实节能法律法规、省市关于“迎峰度夏”电力保供工作总体部署,倡导全社会节约用电,市、县两级发改部门联合机关事务、商务、文化广电旅游等部门,于7月中旬开展2023年度“迎峰度夏”公共建筑室内空调温度专项抽查,要求各单位严格执行国务院规定,即公共区域(除特殊要求的区域外)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低于26摄氏度。此次专项检查共抽查了包括政府机关、饭店餐饮、商场超市、金融机构、休闲娱乐场所在内的83家单位,发现10家单位室内空调温度不符合规定要求(见附件),现予以通报。


附件:室内空调温度不符合规定单位名单.doc


温州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节能降耗办公室

2023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