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索引号 001008003015002/2023-00152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23-09-1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2023年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已启动,要点速看!
时间:2023-09-11 11:22:45   来源: 浏览次数: 字号:[ ]

近日,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2023年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温州市2023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正式启动。


申报重点领域:

(一)国家和我省确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

(二)优先支持集成电路、生物经济、航空航天、数据产业等重点领域。


申报条件:

1.建设必要性:省工程研究中心的建设要围绕我省重点产业发展中的迫切需求,聚焦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解决“卡脖子”技术问题,能为省内相关领域发展提供共性、关键技术支持,开展重大装备研制、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科技资源共享服务,有助于相关产业持续发展能力和竞争力提升。

2.基础条件与优势:申报单位综合实力应在省内本领域处于领先地位,具有一流的研究开发水平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积累有一批重大科研成果,具备为相应行业提供技术服务的能力;具备良好诚信记录;具备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基础;有较好的研发基础条件,科研场地面积应在2000平方米以上,科研仪器设备原值应在1000万元以上;实施主体为企业的,专职研发人员应不少于50人;实施主体为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的,专职研发人员应不少于30人,其中副高(含)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人员应不少于20人。

3.申报的省工程研究中心应定位明确,研究提出若干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方向,明确攻关目标、主要任务、组织方式,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规范。

4.鼓励省内相关领域的优势企业、科研单位、高等院校、社会投资机构组建创新联合体,共同申请组建省工程研究中心。


申报单位如何产生:

非市本级的拟申报单位由各县市区发改部门遴选推荐,市本级拟申报单位向市发改委报送。市发改委统一进行审核确认、组织专家评审,根据专家意见推荐至省发改委,省发改委进行最终认定。


时间节点及材料形式:

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25日;

申报材料为编制的申请报告、数据填报表、汇总表等电子版。


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0577-889679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