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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15002/2024-00076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24-11-1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温州市山海协作工程提升路径和对策研究课题采购竞争性磋商的公告
时间:2024-11-18 10:56:38   来源: 浏览次数: 字号:[ ]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持续深化打造山海协作升级版,加快推进山区海岛县高质量发展战略部署,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拟开展温州市山海协作工程提升路径和对策研究课题研究,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研究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课题内容及要求

(一)研究内容:深入分析温州市山海协作工作成效和存在问题,围绕结对帮扶长效机制、产业深度合作、平台载体共建、乡村全面振兴、民生服务共享等重点,研究提出未来三年期间温州市山海协作工程的提升路径和对策建议,包括指导思想、工作目标、重点任务、保障措施等。

(二)时间要求:2024年12月,签订委托协议,开展课题研究,形成研究报告征求意见稿;2025年上半年,广泛征求意见,完善研究报告;2025年6月,研究报告成果验收结题。

(三)成果形式:研究报告。

三、经费预算

本课题经费预算不高于10万元。

四、课题研究机构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必须具有独立完成课题所必备的人才条件和物质条件,原则上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社会组织、咨询机构以及其他具备课题研究能力的组织或机构。

2.课题负责人应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和理论水平,具有相关课题的研究基础、研究经验和研究成果,近三年承担过市级以上相关研究课题。

3.课题负责人应为课题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4.申报单位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各项条件。

五、申报时间与方式

课题申报单位于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下列要求准备申报材料:

1.《课题申报书》;

2.课题负责人专业技术职称或行政职务证明材料;

3.近3年内相关研究成果、相关学术论文;

4.营业执照复件印(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资质证照复件印);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6.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截图或者打印件)。

上述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准备正本1份、副本一式7份,装订成册并在封面上注明“正本和副本”字样,密封后寄送至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逾期不予受理(以寄出时间为准)。

六、磋商方式

委托单位组成竞争性磋商小组,确定磋商时间地点后通知申报单位,按照程序根据申报单位的综合实力、历史业绩、研究方案、课题报价、服务保障能力等方面进行磋商和择优遴选,经磋商小组集体研究后确定课题承担单位,经公告无异议后签订合同。

地址:温州市行政管理中心1号楼532室,温州市发展改革委区域协调处。

联系人:余先生

电话:0577-88961231

邮编:325000


附件:1.课题申报书.doc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doc

           3.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wps


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