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3年版)>的通知》(浙发改社会〔2024〕1号)要求,市发展改革委联合市级有关部门制定了《温州市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3年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4月9日至5月8日,欢迎社会各界人士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联系人:王佳佳;联系电话:0577-88968322。
电子邮箱:wzfgw@wenzhou.gov.cn
信函地址:温州市鹿城区绣山路温州市行政中心1号楼826办公室;邮编:325000。
附件:《温州市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3年版)(征求意见稿)》.doc
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