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市发布《温州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举措》(以下简称《若干举措》),要求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回收循环利用、标准提升四大行动,有效释放投资和消费潜力,培育新质生产力,进一步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提升城乡居民生活品质。
加快推进重点领域设备更新
实施工业企业数字化改造
到2027年规上工业企业数字化改造实现全覆盖,新增未来工厂5家、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50个(家)。
实施重点行业技术改造
实施省级千亿技术改造投资工程,每年组织以设备更新为主的技术改造项目550项以上。开展市级“千企智能化改造”专项行动,每年新实施改造项目1000个以上。
实施能效标准引领
到2027年,推动重点领域生产线(装置)能效全部达到基准水平以上,能效标杆水平产能比例超过50%。
实施能源设备更新改造
到2025年全面淘汰2蒸吨及以下生物质锅炉。到2027年完成煤电机组灵活性改造66万千瓦、供热改造3万千瓦,次高温次高压及以下热电联产机组全部淘汰或提升为高温高压及以上参数锅炉机组,完成风电装机升级改造0.5万千瓦以上、光伏装机1万千瓦。
实施环保设备更新改造
推动生态环境领域实验室科研技术设备改造,推进生态环境监测领域设备更新和智能化改造,到2027年建成1个以上人工智能环境监测实验室,完成18个省控断面监测水站、17个省控城市空气监测站智能运维改造、设备更新。
实施老旧住宅电梯报废更新改造
推动交付年限15年以上的老旧住宅电梯报废更新或大修改造,到2027年累计处理400台以上。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到2027年新加装电梯400台以上。
实施燃气老旧管道和设施设备改造
到2027年完成小区燃气管道更新改造项目30个以上、燃气厂站迁建改造8个以上。
实施市政基础设施更新改造
到2027年全市改造市政排水管网242公里以上、垃圾转运站50座以上、居民小区二次供水(加压调蓄)设备422个以上。新建或改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4座,新建生活垃圾处理厂2座。
实施建筑节能改造
力争到2027年,完成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35万平方米。
实施交通运输设备更新
每年更新新能源公交车50辆,力争到2027年主城区城市公交车新能源化比例达到95%;每年新增和更新的出租车(含网约车)中新能源比例达到90%,力争到2027年主城区出租车新能源化率达到90%。到2025年底淘汰国四老旧营运柴油货车720辆,基本淘汰国三及以下老旧营运柴油货车,淘汰更新港口作业机械31台;到2027年累计淘汰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4000辆。
实施渔船设备报废更新
力争到2027年建设数字化标准化现代化新型渔船210艘以上,力争完成渔船北斗3代安装2282艘以上,渔船设施设备更新改造370艘以上。持续加强海上综合执法装备更新。
实施农业机械装备和设施更新
到2027年累计淘汰老旧或国二及以下柴油农业机械500台(套)以上,主要农业生产作业装备更新率达到60%以上。
实施高校基础设施提质工程
支持改善普通高校基础设施提质工程项目20项以上,到2027年,基本建成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高校办学规模和内涵式发展相适应的高校基础设施支撑体系。
实施教育教学设施设备提升
力争到2027年专业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30%以上。加快推进人工智能、信息科技、科学教育、虚拟实验室建设。实施“午休躺睡”工程,2024年为全市中小学配备2.4万套午休装备。
实施文旅设施设备提升
到2027年提升重点旅游景区、省级旅游度假区10家,累计建成智慧旅游景区20家,完成索道缆车、游乐设备、演艺设备等文旅类设备更新总投资额3亿元,完成广播电视、广电网络等广电设备更新投资5000万元。
实施医疗装备更新
到2027年县级以下医疗卫生机构装备配置达标率达到100%,累计完成医疗装备更新改造投资31亿元以上。
实施卫生医疗基础设施建设
推进公立医院病房改造,优化病房结构,完善病房设施,到2027年2-3人间病房比例超过80%。
实施公共区域和道路安防设备更新改造
到2027年,实现城市新建改建前端设备智能化比例达到100%,智能化联网信号灯覆盖率达到90%以上,农村重点部位视频监控无盲区。
积极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
推动汽车以旧换新
每年组织开展汽车以旧换新促销、巡展活动不少于20场。依法依规淘汰符合强制报废标准的老旧汽车。
推动电动自行车淘汰更新
积极开展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实施非标电动自行车清理整治,到2027年全面注销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
推动家电产品以旧换新
支持家电销售企业联合生产企业、回收企业开展以旧换新促销活动,到2027年家电年销售量较2023年增长25%。试点推行消费争议先行赔付,引导商家积极开展无理由退货承诺。
推动家装消费品换新
鼓励家居行业、重点企业开展以旧换新、旧房装修和局部升级改造等促销活动。支持居民开展旧房装修。持续推进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实施“厨卫换新”惠民工程。推动家装样板间进商场、进社区、进平台。
大力实施回收循环利用
建设废旧产品设备回收网络
建立完善回收站点、分拣中心和集散交易市场一体化的废旧物资回收体系,到2027年实现“县县全覆盖”。优化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布局。完善公共机构、国有企事业单位废旧产品设备回收渠道。
加快二手商品流通交易
规范二手车市场经营秩序,推动加快二手车出口业务。推动二手电子产品交易规范化,支持手机、平板电脑、智能手表等电子产品、电动自行车等销售企业开展二手产品鉴定、翻新维修和销售业务。
加快再制造产业培育和产品梯次利用
鼓励对具备条件的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机床等传统设备实施再制造。强化退役动力电池在储能等领域梯次利用,探索开展风电光伏设备残余寿命评估,推进设备及关键部件梯次利用。
推动资源高水平再生利用
推进再生资源分类利用和集中处置。推动企业逐步提高再生材料使用比例,到2027年再生材料在资源供给中的占比进一步提升。
建立完善标准体系
强化产品技术标准提升
对标国际先进水平,鼓励企事业单位为主或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探索建立国际标准一致性跟踪转化机制,开展重点产业应用标准与相关国际标准比对分析,转化一批先进适用国际标准。积极构建碳标签、碳标识等标准认证体系。
加强资源循环利用标准供给
支持企业积极参与再生塑料等资源循环利用国家标准制修订,推进材料和零部件易回收、易拆解、易再生、再制造等绿色设计标准实施。推进苍南县望里镇废旧纺织品循环利用国家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
强化国内国际标准衔接
支持企事业单位制定电子商务交易等领域相关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推动在碳达峰碳中和、数字经济等优势领域提出更多国际标准提案。加强质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等国内国际衔接。
此外,《若干举措》还提出这些保障措施。
保障措施
加大政策支持
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等资金,统筹利用省住房与城市建设、交通运输发展等各类专项资金。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政策,持续推动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
优化金融服务
设立“科创信贷资金池”,引导银行机构推出“技改贷”“数字贷”“绿色贷”等专属产品,力争到2027年累计新增制造业中长期贷款800亿元、科技企业贷款600亿元。鼓励银行机构适当降低乘用车贷款首付比例,力争到2027年全市汽车贷款年均增速达到20%以上。
加强要素保障
落实落细各项税收支持政策,加强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用地、用能等要素保障。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中转贮存及再生资源回收设施建设纳入公共基础设施用地范围,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采取划拨方式供地。开辟节能审查“绿色通道”,全力保障项目用能需求。
强化创新支撑
到2027年组织实施重大科技项目300项以上。深入实施制造业首台(套)提升工程,到2027年新培育认定首台(套)产品100项以上,通过保险补偿、应用奖励等政策加大首台(套)产品的推广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