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有关部门: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已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自即日起印发实施,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2022年3月12日发布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发改体改规〔2022〕397号)同时废止。各部门要认真抓好清单落地实施工作,密切关注市场反应,及时提出完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意见建议。
附件:《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 年版)》.pdf
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