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加强代表:
您在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所提的《关于加速融入长三角经济圈的建议》(人大建议566号)收悉。经调查研究,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关于加速融入长三角经济圈的建议对于我市加快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打造长三角“南大门”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近年来,我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和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创新浙江、高能级开放强省建设等战略部署,提速打造“全省第三极”,建好长三角“南大门”,在深度融入国家战略中抢抓机遇、开放发展,2024年全市实现生产总值9719亿元、增长6.3%,总量跻身全国城市第28位,长三角城市第10位,为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贡献了温州力量。
一、聚焦战略融入,不断加强区域协同。一是不断强化顶层设计。强化“接轨长三角就是接轨机遇、接轨创新、接轨国际化、接轨高质量发展”的理念,把深度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作为温州融入全局、服务大局的重要机遇来抓,编制实施《温州市关于持续深入推进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清单化节点化推进各项工作抓落实。二是充分发挥大会溢出效应。2024年6月,高质量承办长三角地区主要领导座谈会,获得三省一市主要领导高度赞誉,央视新闻联播2次报道,座谈会取得丰硕成果,实现“办好一个会,提升一座城”。下半年,持续放大会议溢出效应,先后承办2024年长三角市场监管、警务、民政、党史、司法等系列活动,推动“信用长三角”协议、长三角民政工作合作备忘录、沪苏浙皖司法合作重点项目等一批成果落地。三是持续深化区域协作。市党政代表团赴上海、苏州、无锡等地学习取经,深化战略合作,开展与上海“七大工程”合作;加强与台州、金华、丽水等地对接联动,推动浙南区域高质量发展形成共识,浙南闽北省际交界地区协同发展不断深化。加速畅通开放通道,金丽温开放大通道建设纳入国家总体开放布局,杭温高铁正式开通,温州港乐清湾港区正式开放,温丽海河联运首航。
二、深化科创协同,激活创新发展动能。一是强化创新载体建设与科创协同。推进大孵化器集群提质增效,2024年我市孵化空间总量达660万方,新引进中电科、科大讯飞等创新型孵化项目3400余个,新增青年双创人才3.1万余人。 构建“专业运营机构+公共服务平台+数字化服务”增值化服务体系和“龙头企业+”、“科创平台+”等多元孵化模式,新增省级孵化载体30家。瓯江实验室取得新突破,新获批省“鲲鹏行动”计划1人,浙南地区首台冷冻电镜投用。与南洋理工大学研究院正式签约揭牌,香港理工大学温州技术创新研究院开园、中国赛宝(东南)实验室投运。同时,深度融入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创新生态圈,构建“研发在长三角、智造在温州” 产业协作体系。建好用好“科创飞地”,温州嘉定、松江科创园入驻温企研发中心近30家,11个孵化项目回温落地;滨江科创飞地吸引16家高新技术企业入驻。世界青年科学家联合会全球业务总部落户,2024青科会推动3名海外顶尖人才落地。二是加速创新链产业链深度融合。全国首部民营企业科技创新促进条例实施,2024年,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716家、省科技型中小企业2043家、市级企业研发中心483家。以创新联合体形式实施攻关项目2项,正泰牵头的创新联合体列入省级任务型创新联合体名单。获批国自然基金项目210项,省尖兵、领雁项目立项21项,面向企业需求开展市级重大科技攻关项目137项,企业牵头或参与比例超90%。李校堃院士团队等获国家科技奖二等奖3项,全市2024年获省科技奖39项,创历史新高。创新启动首批概念验证和中试平台建设,落地技转中心14家,转化百万以上成果百项,实现技术交易额673.76亿元。三是深化产学研才融合赋能发展。推动我市高校积极融入长三角经济圈,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眼视光医院与上海闵行区政府共建上海新虹桥国际眼视光眼科医学中心,打造全链条眼视光科创体系和国内领先的产学研转化体系,与浙江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等名校合作,推进眼科新材料、医疗器械和创新药物研发;温州大学与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国科温州研究院共办长三角软物质材料与智造会议;温州科技职业学院牵头成立长三角现代种业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创新构建“1+5+N”人才服务网络,依托驻外招商引智办事处设立长三角人才联络站,打造“周末工程师”等柔性引才品牌。2024年累计对接高校院所274家,举办“智汇温州”系列推介活动100场,促成948名温籍学子返温实习,建立516条高层次人才跟踪档案,引进B类顶尖人才1名、C类领军人才3名、D类紧缺人才2名。
三、发挥侨创优势,释放温商资源活力。一是打造侨创“品牌效应”。按照“一年大会、一年大赛”布局,自2023年起已成功举办一届侨创会和两届侨创赛,深挖侨创人才和优质项目,吸引“侨创”人才融入温州高质量发展新格局。首创开展“青蓝接力·侨界青年故乡行”,加强侨青交流互动,分享海外市场信息、前沿技术趋势及潜在合作机会。创新“兄弟侨联侨青会+海外侨团+国内社团”联动合作新模式,法国法华工商联合会等6个海外侨团签约结对。高规格举办“双招双引”海外专场推介会,全球47个国家110个温籍侨团、侨商协会1000余人连线参与,签订回归项目金额超50亿元。二是成功打造“侨创小镇”。积极引导优质项目与资本、企业、园区等进行对接交流,建立“苗圃—孵化器—加速器”接力式孵化链,截至目前,侨创小镇集聚涉侨企业283家,招引留学归国人员近1300人,硕士以上学位超90%。组建由“国有资本、社会资本和华侨资本”共同参与,总规模达20亿元的“温州侨创绿色产业基金”,重点投向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三是激发温商纽带效能。175万在外温商在全国布局270家地市级商会,长三角区域已覆盖34家,占比达12.6%。近三年,各地商会充分发挥政企桥梁作用,促成127个产业协作项目落地;2024年,联动长三角重点城市商会组织温商返乡考察,推动45个优质项目回温扎根。长三角地区汇聚逾百万温商群体,年均创造经济总量超千亿元,持续为家乡产业发展注入强劲动能。
四、推进产业协同,深化长三角合作发展。一是强化产业链战略合作。紧抓长三角一体化机遇,在2024年长三角企业家联盟会议上,与数字创意等8大产业链联盟达成合作,于2024数据安全发展大会促成科大讯飞等32家领军企业签约,形成头部企业“榕树效应”,同步推进长三角产业协同示范基地建设。持续开展“十链百场万企”产业链对接活动,充分辐射上海、江苏、江西等地,多方位推动优势传统产业链供需两侧对接合作。以汽车零部件产业抢抓区域合作发展机遇期,温州市政府与吉利控股集团完成项目合作框架协议签约,发起成立长三角汽车科技创新联合体,打造长三角新能源汽车科技创新生态圈,推进长三角新能源汽车产业一体化,实现资源共享、互利共赢。二是优化园区发展体系。率全国之先开展小微企业园建设,形成了“温州样板”“温州经验”,全市累计建成省级认定小微企业园119个,已有入驻企业7297家,获国家级双创基地3家,温州生产制造类园区建筑面积数、在建园区数居全省第一,成为温州产业发展关键支撑,承载长三角优势产业项目迁移的优质平台。实施开发区“强园兴商”三年计划,2024年全市省级以上开发区实现货物贸易进出口额1729.77亿元,实际利用外资3.63亿美元,8家获评省级产业链“链长制”试点,4家入选省级“一号开放工程”最佳实践案例,各开发区依托主导产业打造现代制造业集群,推动传统产业重塑与新兴产业培育,促进“产城人”深度融合。三是加强现代化产业体系布局。编制“5+5”产业规划。推动传统产业加速转型,电气产业入选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通信连接器、泵阀产业入选国家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鞋业纳入省级协同区,加快打造“中国时尚产业之都”。推动新兴产业培育壮大,2024年,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制造业规上总产值达到1482.8亿元;新能源产业规上工业总产值达1775.2亿元,新能源产业“核风光水蓄氢储”全链条加快构建;正泰高效光伏、弗迪动力电池等重大项目投产,华东深远海风电母港开工,三澳核电二期获核准,麦田能源晋级独角兽企业。前瞻布局未来产业,加速培育“一港五谷”新质生产力新平台,数安港成为国家数据基础设施试点全国唯一“大满贯”;中国眼谷作为全球首个眼健康、产业综合体,与世界500强、上市公司共建研究院37家。
五、深化金融合作,优化金融服务生态。一是加强沪温普惠金融联动。积极促进涉沪金融机构发展,浦发银行温州分行争取总行信贷政策及资源倾斜,上海银行温州分行获取大型基建、产业升级等方面差异化授信支持,力争年内引入资金50亿元。围绕温州城市建设创新保险产品与服务,支持太平洋保险搭建险资入温平台,助力重大项目建设,服务科创、实体经济发展。二是完善融资担保与数据信贷支持。不断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先后推出“双保·科创”“双创易贷”“科创保”“科创强城保”“浦新保”等科创担保服务,大力推行科技金融银担合作新模式,金融机构可与我市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积极开展合作实施风险分担,共同推进对新质生产力项目的信贷支持。探索数据要素在信贷领域应用,引导金融机构拓宽“数据得贷”应用场景,进一步提升企业信贷可得性、便利度和获得感。2024年末,温州辖内银行机构通过“科创指数”融资模式向科技企业授信达1077亿元,累计发放“科创指数贷”899亿元,有效提升企业信贷便利度。三是规范企业上市融资支持。针对您提出“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资本市场进行直接融资,对于在主板、科创板等上市的企业,给予一次性高额奖励”的建议,根据《国务院关于规范中介机构为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提供服务的规定》第十条明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不得以股票公开发行上市结果为条件,给予发行人或者中介机构奖励,该规定自2025年2月15日起施行,因此我们将严格贯彻执行国家规定。
六、落实税收优惠,支持科研成果转化。一是用足用好国家税收政策。国家已出台多项鼓励科技创新、科研成果转化的税收优惠政策,如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自2023年1月1日起,企业未形成无形资产的研发费用可按实际发生额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成本200%税前摊销。《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二是精准制定我市产业扶持政策。我市为扶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制定了一系列产业扶持政策,如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奖补:对本市企业与国内外高校院所、医疗卫生机构、新型研发机构等单位发生技术交易额20万以上的项目,按经登记的单个项目技术交易合同企业实际支付额的20%,给予企业最高20万元补助,每家企业每年不超过100万元。再如企业研发费用后补助:根据企业上年度研发费用进行分档计算,给予最高300万元补助。三是严守税收相关国家规定。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规定,除专门的税收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规定外,各部门起草其他法律、法规、发展规划和区域政策都不得突破国家统一财税制度、规定税收优惠政策。未经国务院批准,各地区、各部门不能对企业规定财政优惠政策。同时根据《国务院关于税收等优惠政策相关事项的通知》(国发〔2015〕25号)规定,安排支出一般不得与企业缴纳的税收或非税收入挂钩,因此“给予企业所得税补贴”的建议不符合国家规定。
下步,我市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加快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加快对接上海“五个中心”建设,推进沪温合作“七大工程”,重点聚焦产业发展、金融服务、科技创新、开放合作等方面开展合作协同。全力打造东南沿海科创策源地,高水平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建强“一港五谷”新质生产力平台和大孵化器集群,支持在温高校、医疗机构加强与长三角区域内的企业、科研机构开展产学研合作。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集群,迭代实施产业链链长制,充分发挥温商、侨商资源,持续赋能温州特色产业发展,推动电气集群向世界级跃升,汽车零部件、泵阀、鞋业加快打造“千亿集群”,提速建设中国时尚产业之都、全国新能源产能中心和应用示范城市。融入长三角区域共建现代化基础设施网,开工建设温福高铁、温州机场三期改扩建项目,加快推动温武吉铁路、合温高速等项目前期,谋划争取我市重大事项和项目纳入国家、省级长三角相关规划文件。推进教育、医疗、文化、生态、旅游等民生领域合作共享,推动更多公共服务实现“一网通办”。借助办好世界青年科学家峰会、园博会等契机,加强与长三角地区的交流协同,不断提升城市知名度和影响力。力争在重点领域合作、重大项目推进上实现新突破,提速打造“全省第三极”,全力建好长三角“南大门”。
最后,感谢您对我市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工作的支持。
联系人:黄琛迪,联系电话:0577-88960036。
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