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温州新奥燃气有限公司、温州龙湾新奥燃气有限公司:
根据《关于完善温州市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温发改价〔2023〕79号)规定,结合上游天然气综合采购价格波动情况,经研究,决定调整市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26年7月1日起,市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终端销售最高限价为4.2元/立方米,下浮不限。
二、请认真做好天然气价格调整的宣传解释工作,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我委。
附件:温发改价〔2026〕77号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市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pdf
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