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稳妥推进温州市碳达峰碳中和,系统研判“双碳”发展形势,科学统筹谋划“十五五”时期全市“双碳”重点任务和实施路径,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拟开展温州市“十五五”碳达峰目标实施路径与措施课题研究,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研究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课题内容与要求
(一)研究内容
开展碳达峰目标路径研究,为温州市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相关政策制定提供数据支撑与决策参考,形成研究报告。重点包括:
1.碳排放基准测算与达峰路径分析。基于温州市2016—2025年能源消费和碳排放情况,分析“十五五”时期能源消费和碳排放总量、结构、增速、强度等,识别重点领域与重点行业的减排潜力。
2.科学细化双碳目标体系。紧密衔接省级目标体系要求,研判“十五五”期间区域经济增长、人口发展趋势及重大项目布局影响,科学量化温州市碳达峰的时间节点、峰值水平与分阶段指标,构建分年度、分领域目标分解方案。
3.明确碳达峰目标实施路径。聚焦能源、工业、建筑、交通、林业等关键领域,融合考核体系与温州市“十五五”规划纲要及远景目标,分类施策提出分领域碳排放控制举措。研究重大项目与用能碳排放平衡机制,谋划重大工程和试点示范。
4.研究政策保障体系完善方案。对标省级支持政策,从财政金融、市场化机制等多维度,系统设计适配温州的创新政策工具,形成本地配套政策体系方案。
(二)时间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启动、采购、调研、初步成果、中间成果、评审、验收结题等进度安排)
5月底前,成立课题组,收集整理数据,完成各领域分析初步成果;
9月底前,形成最终报告。
(三)成果形式
包括但不限于温州市“十五五”碳达峰目标实施路径与措施研究报告及清单。
三、经费预算
本课题经费预算控制在30万元以内。
四、课题研究机构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必须具有独立完成课题所必备的人才条件和物质条件,原则上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社会组织、咨询机构以及其他具体课题研究能力的组织或机构。
2.课题负责人应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和理论水平,具有相关课题的研究基础、研究经验和研究成果,近三年承担过市级以上相关研究课题。
3.课题负责人应为课题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4.申报单位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各项条件。
五、申报时间与方式
课题申报单位于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下列要求准备申报材料:
1.《课题申报书》;
2.项目负责人专业技术职称或行政职务证明材料;
3.近3年内相关研究成果、相关学术论文;
4.营业执照复件印(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资质证照复件印);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6.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截图或者打印件)。
上述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准备正本1份、副本一式7份,装订成册并在封面上注明“正本和副本”字样,密封后寄送至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逾期不予受理(以寄出时间为准)
六、磋商方式
委托单位组成竞争性磋商小组,确定磋商时间和地点后通知申报单位召开磋商会议,按照程序根据申报单位的综合实力、历史业绩、研究方案、课题报价、服务保障能力等方面进行磋商和择优遴选,经磋商小组集体研究后确定课题承担单位,经公告无异议后签订合同。
资料地址:温州市行政管理中心1号楼520室,温州市发展改革委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处。
联系人:王先生
邮编:325000
电话:0577-88962510
附件:1.课题申报书.wps
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