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有关规定,现将文成至泰顺(浙闽界)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标准听证会的公告(第二号)予以发布,详见附件。
附件:关于召开文成至泰顺(浙闽界)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标准听证会的公告(第二号).doc
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温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10月30日